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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团结、教育、带领、带领团员青年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奋斗,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在建设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把青年培养成为友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组织青年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学生会)、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青少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少年服务,发挥青少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1、领导和协调全市共青团工作。
2、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3、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市委的中心工作,提出各个时期全市青年工作任务,制定团的工作计划。组织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先锋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团组织部属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4、负责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合实施工作。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项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 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7、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8、负责市青联常务性工作和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科学家技术协会工作,做好全市青年统战工作和各族各界青年的组织协调工作。
9、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负责市少工委日常工作。
10、负责管理直属和下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初级职称评审和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办好团属企事业,搞好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
12、募集青少年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市“希望工程”和“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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